老師好
感謝您申請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為感謝您的辛苦付出,敬邀您依本校「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補助要點」修正計畫書後,於7/25前提送教發中心申請校內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未獲補助補助,每案補助上限5萬元,執行期間自109/08/17-12/15止。
校內申請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7/25止,申請校內補助請檢附以下資料:
1.審查意見及回應說明。
2.修正計畫書。(完整版,需依審查意見修正內容)
3.經費表明細(經費上限每案5萬元,限編列業務費,不含雜支項目)
附加說明:
申請校內補助案核定之教師,須提出110學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
如有疑問請洽教發中心分機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