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大專院校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成果報告及經費核結說明 (摘自教育部110年7月30日函)
學校端需配合事項
一、經費核結
請依「經費收支結算表」詳實填列(非系統填報),如有結餘款,除直轄市所屬學校依比率繳回外,皆應全數繳回,管理費亦同。
二、成果報告格式與說明 (請依繳交期限至填報系統https://tpr.moe.edu.tw/login完成線上填報)
1、敬請學校確實檢核計畫主持人,於截止時間(110年9月17日前)均完成線上成果填報。
2、計畫主持人確實填報相關成果後,敬請學校承辦人線上填報計畫配合課程資料表(附件5)、學校自評表(附件6),並將教師教學成長課程統計表(附件6-1)、及教學升等暨教學優良獎項調查表(附件6-2)完成後上傳至系統。
★補充說明:【計畫配合課程資料表】需待學校所有計畫主持人都回報後,系統才會顯現(會自動帶入部分計畫主持人填報內容),學校承辦人只需確實填報開課情形、修課人數及是否有教師評量等欄位。
(學校端系統開放時間:110年8月2日至9月30日23:59止)
三、函報教育部
1、請學校印出線上填報之計畫配合課程資料表(附件5),及經費收支結算表前開各1式1份,於110年9月30日前函報教育部。相關執行成果將作為本計畫嗣後年度審核補助與否等參考。
2、學校如有以下狀況者,請注意報部時間與相關資料準備:
(1) 如有計畫主持人展延計畫執行期間者,經費核結應先扣除該展延計畫核定額度(含該案學校行政管理費15%),並於展延期結束後2個月內另案再報。
(2) 如有計畫主持人展延或放棄執行者等,核結時需檢附教育部核定公文、展延及放棄執行經費表併同報部,以利教育部核對之金額。
(3) 如有108年度展延案件一年(執行期限為108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止)之計畫案件辦理核結,請另填寫收支結算表分開計算,並檢附相關函文及展延案件經費表到部,以利核結。
四、計畫主持人成果報告管理
請依規定完成108年度及109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成果報告公開事宜,倘有展延案件或延後公開情形,學校亦應進行追蹤管理。教育部將於計畫執行期滿2個月後追蹤學校辦理情形。
五、其他
獲補助計畫主持人應配合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專案辦公室,出席110年8月10日至8月27日期間舉辦之各學門成果交流會(請見成交會網站),請學校惠予參與教師公差假事宜及提供相關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