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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保系-幼兒園性別事件違法案例研討會114.10.12

1. 本演講活動主要教導幼保系學生: “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 ,深入解說: 教保條例細則第10條的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和不當管教、不當對待等議題。 2.近來,性別議題在托育工作上,屢屢引起國家社會重視,甚至在性平法方面會討論: 是否有違反性與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所以,托育人員在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和管理等情況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都要避免違反教保專業倫理。 幼兒園性別事件違法案例研討會說明 本研討會目的在教導幼保系同學對幼兒園性別事件的法律案例進行深入分析,旨在強化對處理幼兒園性別事件的了解及處理機制。  一、對性別教育的講解內容有: 1)性別教育融入課程活動的重要性 2)了解幼兒性別意識的由來 3)幼兒園教師該具備的性別意識 4)老師須要學習的教保條例33條、46和 40條內容。 二、 研討重點如下: 1)老師須要學習的性別教育方向:了解目前相關法令的規範與重點,常見的教保實務情境與可能的法律風險和分享正向輔導與管教的實務做法。 2)教保的專業倫理 專業倫理準則反映的是專業人員集體的、系統的專業責任,它闡明了該領域的核心價值觀,並在專業人員的工作中遇到有矛盾衝突的義務和責任時給予指導。 3)教保違法在法規上的特點提醒: 當性侵害、傷害等犯罪行為及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與不當管教,構成法規競合之吸收關係者,應優先適用較重之性侵害、傷害、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規定。 三、結論 本研討會討論涉及的法律包括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確保幼保服務人員遵循相關法規。本研討會探討多個不當管教及性別事件案例,以提升教育機構的責任意識與教保服務人員的應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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