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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實踐研究計畫109年成果報告及經費核結說明

109年大專院校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成果報告及經費核結說明 (摘自教育部110年7月30日函)

 

說明
一、109年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執行期程自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止,依教育部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有關經費核結之規定,學校應於計畫執行期滿後2個月內辦理結案,並督促計畫主持人完成獲補助計畫成果報告。

二、教育部基於學術公開與推廣創新教學立場,鼓勵計畫主持人發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相關成果,但主持人對於研究成果之內容應負完全責任,且所有計畫報告應提供公眾查詢,若有延後公開之必要,須於系統勾選延後公開並於報告中進一步說明。另外,主持人在繳交報告之前,應對內容詳細校對,以確定其正確性。

三、依據本作業要點第12點規定,教學實踐研究成果報告應於執行期滿後2個月內放置學校圖書館,或以機構典藏方式將教學實踐研究成果電子檔編目儲存,並對外公開及提供查詢調閱等;涉及專利、智慧財產、專業刊物發表之情形者可依要點規定延後公開,並以計畫執行期滿日起算二年為限。情形特殊者,需報請教育部同意。

 
主持人需配合事項
一、經費核結  
請配合所屬學校之相關經費結報流程,如有結餘款,應全數繳回。
二、成果報告 (請依繳交期限至填報系統https://tpr.moe.edu.tw/login完成線上填報)
計畫成果簡易資料填寫:
因應109年計畫成果交流會辦理需求,敬請計畫主持人線上填報計畫基本資料表(附件1)及計畫中英文摘要(附件2)。
(系統開放時間:110年7月19日至7月30日23:59止)

 2其他成果報告相關文件填寫:
敬請計畫主持人上傳成果報告PDF檔(附件3)、成果報告簡報檔及填報研究成果調查表(附件4)。
(本校系統開放時間:110年8月2日至8月30日23:59止)

 3、確認成果公開時間
成果報告應供立即查詢,若有敏感資料或專利、智慧財產權與論文需延後公開,請於系統開放期間正確勾選您的選擇:立即公開(110年10月30日)/ 延後公開(112年9月30日)計畫官網將於上述指定時間公告計畫主持人成果報告PDF檔
(系統開放時間:110年8月2日至8月30日23:59止)

 

學校端需配合事項

一、經費核結

請依「經費收支結算表」詳實填列(非系統填報),如有結餘款,除直轄市所屬學校依比率繳回外,皆應全數繳回,管理費亦同。

二、成果報告格式與說明 (請依繳交期限至填報系統https://tpr.moe.edu.tw/login完成線上填報)

 1、敬請學校確實檢核計畫主持人,於截止時間(110年9月17日前)均完成線上成果填報。
 2、計畫主持人確實填報相關成果後,敬請學校承辦人線上填報計畫配合課程資料表(附件5)、學校自評表(附件6),並將教師教學成長課程統計表(附件6-1)、及教學升等暨教學優良獎項調查表(附件6-2)完成後上傳至系統。
 ★補充說明:【計畫配合課程資料表】需待學校所有計畫主持人都回報後,系統才會顯現(會自動帶入部分計畫主持人填報內容),學校承辦人只需確實填報開課情形、修課人數及是否有教師評量等欄位。
 (學校端系統開放時間:110年8月2日至9月30日23:59止)

三、函報教育部

1、請學校印出線上填報之計畫配合課程資料表(附件5),及經費收支結算表前開各1式1份,於110年9月30日前函報教育部。相關執行成果將作為本計畫嗣後年度審核補助與否等參考。
2、學校如有以下狀況者,請注意報部時間與相關資料準備:

(1) 如有計畫主持人展延計畫執行期間者,經費核結應先扣除該展延計畫核定額度(含該案學校行政管理費15%),並於展延期結束後2個月內另案再報
(2) 如有計畫主持人展延或放棄執行者等,核結時需檢附教育部核定公文、展延及放棄執行經費表併同報部,以利教育部核對之金額。
(3) 如有108年度展延案件一年(執行期限為108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止)之計畫案件辦理核結,請另填寫收支結算表分開計算,並檢附相關函文及展延案件經費表到部,以利核結。

四、計畫主持人成果報告管理

請依規定完成108年度及109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成果報告公開事宜,倘有展延案件或延後公開情形,學校亦應進行追蹤管理。教育部將於計畫執行期滿2個月後追蹤學校辦理情形。

五、其他

獲補助計畫主持人應配合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專案辦公室,出席110年8月10日至8月27日期間舉辦之各學門成果交流會請見成交會網站,請學校惠予參與教師公差假事宜及提供相關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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